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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

时间:2022-12-13 14:59来源: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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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省市政府及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2、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3、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含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研究分析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制度、标准和规范。

  5、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7、加强应急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8、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支持和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履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