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郑海山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刘永刚同志为仓储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高峰同志为执法监督处处长。
同时免去:
衣丽伟同志担任的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海山同志担任的仓储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刘永刚同志担任的执法监督处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