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粮字〔2017〕17号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城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按照《长春市安委会关于推动“五个一工程”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两化”创建活动的通知》(长安委字〔2017〕1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14〕49号),有效实施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2016),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企业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水平,为我市粮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长春市城区各涉粮企业自评率2017年底前要达到100%。中央、省直属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100%,吉粮集团所属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80%,大成所属(大金仓)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60%,其它粮食企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展达标活动。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过程标准化,达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能力大幅提升,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得到显著提升,“三违”现象得到有效扼制,企业安全水平大幅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组织相关单位填报《长春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化创建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上报备案。
(二)组织培训。组织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专题培训,熟悉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程序方法、要求和评审程序、办法等。
(三)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已经达标的企业继续按照标准化企业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适时创建更高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未达标的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是企业实现安全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清本企业存在的差距,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补充完善管理制度和加强硬件设施的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把标准化创建工作和落实主体责任有机的结合起来。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教育广大职工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先进典型,推广创新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
(三)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利用专题培训、知识讲座、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特别是初任员工和外来临时务工人员传授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危险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向广大职工传授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实现安全理念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城区各涉粮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自评和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前全部实行创建活动。各企业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并于6月15日和12月10日上报长春市粮食局仓储基建处。
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88777572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