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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0 14:43来源: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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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粮食局文件

长粮字〔2018〕42号 签发人:王丽娜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直各粮食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户储粮型态管理,消灭“地趴粮”,减少储粮损失,现就做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增强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今年秋粮上市后,由于气温持续偏高,加上玉米水分高,不利于农户安全储粮。特别是个别县(市)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地趴粮”,玉米生霉和坏粮隐患增大。同时,一些农户搭建的简易储粮设施宽度过大,不通风、没有苫盖,没有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如果不及时指导农户采取有效措施,储粮安全就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各县(市)区粮食部门要有清醒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储粮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指导农户安全储粮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要加强服务和技术指导,坚决消灭“地趴粮”

  各县(市)区粮食部门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屯、农户,有针对性地指导农户科学储粮。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科学储粮知识、措施和办法,宣传农户安全储粮的典型,引导农民科学储粮、择机售粮,减少储粮损失。二是要指导农户搭建标准的玉米楼子和玉米栈子,对短期储存的玉米,引导农户采取码窄趟子方式储存,力争全面实现粮食离地立体储存;三是要指导农户尽可能按照玉米成熟度、水分高低分类保管,防止好坏混存,等级下降,特别是对已出现点翠、生霉的玉米,要及时倒仓倒堆,选棒整理,确保好粮卖好价。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

  为确保农户安全储粮工作取得实效,市粮食局将成立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农户安全储粮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各县(市)区粮食部门也要建立安全储粮工作推进机制,按照粮食安全生产县(市)区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采取领导包片、科室包点,特别是对“地趴粮”较多的乡镇、村屯要实施重点跟踪督导,坚决杜绝大面积坏粮现象的发生。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