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交办的函》(长府办议字〔2018〕1号)精神,把做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注重面商,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现将我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建议1件,代表委员提出关于加快打造长春大米品牌的建议,是我局工作的重点。我局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公务员驾驶舱系统。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落实办理责任。收到建议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人管、有人办,建立领导分管、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承办人员办理的三级责任制。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参与,与代表、委员进行交流、沟通,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注重面商,强化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了“事事沟通”、“件件面商”。
(三)规范要求,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强化调研力度,突出办理实效。对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我们都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突出办理实效。二是加强督导机制,保证办理质量。一在时间上督导。办公室明确专职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督促,督导所有建议提案按时办结。二在质量上督导。督促承办科室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在落实上督导。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落实,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三是完善答复程序,按时办结答复。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相关科室负责人都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每一件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在报主要领导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全部答复函(电子档)都通过公务员驾驶舱报送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限时办结,让代表、委员满意。
(四)注重工作实效,及时建章立制。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有条件落实的,我局坚决在第一时间予以落实。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议提案,一时无法解决的,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代表委员真正满意。
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在局相关科室、承办人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在今后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交办的函》(长府办议字〔2018〕1号)文件精神,认真总结经验,虚心接受监督,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确保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长春市粮食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