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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网站发布信息的管理,促进网络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布信息需遵循以下制度:
1、对在网站发布的粮食工作信息,为了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应在“第一时间(即事件发生后1天内)”审批并报送;以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机关各处(室)、把拟好的信息打印纸质版后,送主管局长审批,并在将要发布的信息材料上签字。
3、各处(室)不宜对外公开的文字、数据要慎重考虑,避免发生泄密事件。
4、报送信息的信息标题应简明扼要,尽可能保证在首页显示不折行;纸质印刷版稿件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的信息包括标题、内容、作者、时间。
5、局网站管理员根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在局网站相关栏目上进行信息发布。
6、 局网站管理员把报送的信息发布后,信息的纸质档和电子档都要留存备案。
7、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