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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19 15:27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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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粮字〔2020〕26号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城区各粮食企业:
  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粮储局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冬春安全防火工作,确保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1月19日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粮安函〔2020〕13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隐患,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冬春季节是粮食收购高峰期,动火用电频繁,火灾隐患增多。要严格坚持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现场要专人看护,配备消防设施;加强巡查排查,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用电设施设备和机械设备;按规定设置充电区域,坚决禁止电动车、电动叉车等车辆和充电设备在办公区域、职工休息区及库房内充电;强化生产生活用燃气管理,做好燃气装置安全隔离;进一步排查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的办公场所、职工休息区和库房,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二)开展重要时段消防整治。针对元旦、春节、“两会”及春季备耕等重点时段,密切关注库区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祭祀和春季烧荒等火灾隐患,要加强库区巡逻值班,消防车司机和救援人员全时在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监控设备全覆盖,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三)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整治。持续做好生命通道治理,合理规划消防路线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及时更换维修消防设施设备;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求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值班规范,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采取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信息化宣传手段和在库区内外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和电子屏滚动播放等传统形式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等内容。积极开展消防技能和常识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五)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积极与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医疗、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开展物资库房、露天囤垛火灾救援和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3月25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充分发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准施策,强化排查整治。要对本地区、本企业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专题研判,结合行业规律和地域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做到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压实责任,严肃督导问责。要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市局将开展暗访和抽查,定期通报问题隐患突出、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2021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畅
  电话/传真:0431-88777572
  电子邮箱:2600871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