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经专家组综合评审确定,下列企业具备应急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
吉林省松江佰顺米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金裕米业有限公司;德惠市佳峰米业有限公司;长春市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431-88777573
特此公示。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