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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制度建设之网 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时间:2022-09-28 16:04来源: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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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化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在监督程序、工作推动等方面规范治理方式,不断完善粮食行政执法相关程序配套制度办法,健全粮食流通监管长效机制。

  一、探索施行联合执法相关制度。粮食购销市场放开以来,粮食经营主体数量迅速增加,由原来的主要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转为多元主体并存,且粮食经纪人、个体经营户、民营企业分散在各地,致使粮食执法难度不断加大,这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力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不断推进粮食执法机构建立、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经费充足保障的基础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探索部门间执法检查协作机制,打造“精简、集约、高效”执法模式,陆续制定了《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工作会商制度》、《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粮食流通市场监管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这三项制度的建立,是基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管理机关的职责,以联合执法为手段,直面巨大且繁琐的工作任务量,对粮食从收购、仓储到加工、销售全过程进行监管,有力整合了粮食执法资源,切实增强了粮食执法力量。

  二、不断完善诚信管理相关制度。为推进长春市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粮食经营活动诚信水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长春市粮食经营活动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该制度对粮食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依法惩戒失信行为,助推了粮食流通监管良性运转和长远发展。同时,“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于今年三季度末投入使用,该平台详细记录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针对辖区内粮食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奖励等信息,是新形势下创新粮食流通模式、监管手段的重要抓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发挥运用好该平台的优势,实现粮食流通领域诚信意识和诚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广泛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做到粮食执法检查和处罚依法依程序进行,实现有法可依、行权有据;同时结合政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大背景下,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我要执法”等监管平台,提升了部门间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动员能力,降低了执法监管工作组织运行成本,提升了粮食领域执法监管效率;发挥“12325全国监管热线平台”作用,认真组织调查涉粮案件,依法依规处置,维护粮食流通良好秩序,对重大行政处罚及时向市法制办备案,向社会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为维护良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