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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1-12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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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粮食企业: 
        为深入贯彻长春市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清剿火患”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长防安[2011]12号)和省粮食局《关于开展隐患排查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保障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吉粮明电[2012]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城区粮食企业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秋粮收购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节将至,粮食收购工作也已进入旺季。各粮食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到人”的齐抓共管局面,确保秋粮收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 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和省粮食局有关“清剿火患”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部署,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和本企业实际,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对本企业安全防火措施、储粮设施设备安全状态、收购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和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并重点对锅炉、烘干机、用电线路、电源开关、露天储粮货位、资材库、消防水源、火源及储粮危险化学品管理等进行检查,按照“边查边改、不留死角“的原则,对查出的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消除,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做出整改计划并要加强警戒,确保安全。 
        三、 要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各粮食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管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粮库作业区和储粮区要设明显的禁烟、防火标志,节日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消防设施要完备、消防人员要到位。有露天货位的企业要加强对露天囤的监管;加强粮食运输车辆的管理,做好指挥疏导工作;大型机械,特别是输送机移动、烘干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有专人瞭望指挥;在处置烘干机上料仓结冻挂壁问题、维修电路、粮囤等高空作业时必须配好安全设施,坚持两人以上作业,作业现场要设安全员。 
        四,要强化值班值宿制度 
        各粮食企业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企业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善后工作。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各企业要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第一时间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