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粮食局文件
长粮字[2012]16号 签发人:王丽娜
城区各粮食经营企业:
现将省粮食局《关于延边白力王面业有限公司3.31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吉粮明电[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当前,我市一些企业粮食收购、烘晒工作正在进行,经营场地车辆和人员较多,工人作业量增加,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最近风干物燥,气温升高,安全防火工作也不容忽视。各粮食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特别是要按照《吉林省粮食行业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吉粮仓[2012]27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长府办明电[2012]15号)等文件的要求,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杜绝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实现生产安全和防火安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长春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印发 |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