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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安全储粮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8-11-20 13:21来源: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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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

  据省气象统计,入冬以来(11月1-13日),全省平均气温2.0℃,比常年高2.1℃;全省平均降水量15.9毫米,比常年多89%,是我省初冬出现的罕见降水,已打破历史极值。15日,我省又迎来一次雨夹雪转雪天气过程,中东部地区雨雪量较大,且气温起伏不定,降雪随降随化,造成了目前气温高、湿度大的气候条件。加之今年新粮水分较高,对粮食存储十分不利,极易出现水浸、结露、结顶、生霉、发热等现象,给企业和农户安全储粮带来重大隐患。为切实做好新粮收购期间安全储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粮食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粮食安全工作当成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储粮责任体系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人人有责尽责。做好同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安全储粮行业指导和检查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应对天气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安全储粮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坏粮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和农户储粮安全。

  二、强化企业安全储粮指导

  各级粮食部门要督导粮食收储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应对天气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储粮安全。一要加强库存粮情监测,及时防范化解内外温差急剧变化可能产生的安全储粮隐患,特别是对露天水分高和局部水浸粮食,要增加监测频次。二要对收购新粮按水分、等级分开堆放,做好围挡或苫盖。高水分粮要及时烘干,对烘干后粮食要及时形成货位。三要规范作业行为,认真执行“一规定两守则”,确保收粮、烘晒、储存各环节安全。四要及时清理储粮罩棚等简易储粮设施顶部积雪,防止垮塌造成损失。五要加强粮仓仓顶检查,对出现的渗漏情况及时处置,避免雪水浸湿粮食。

  三、做好农户安全储粮指导

  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同时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村屯,指导农户做好庭院安全储粮。一是准确把握有利时机,抓紧销售“地趴粮”。二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苫盖及防雨防雪准备。三是加强“地趴粮”质量跟踪监测,对于暂时还没有卖出的,要适时进行倒堆、选棒整理,因地制宜离墙离地立体存放,避免或减少生霉造成损失。四是对于已经上楼子、上栈子的粮食也要密切关注,特别是对超宽(宽度2米以上)或摆放位置不合理、通风条件差的简易农户储粮仓中的玉米,要及时检查储粮仓中心附近粮食质量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倒仓、及时处理。

  请各地定期调度上报农户储粮情况,每月15日、30日以县为单位,由地区汇总后向省粮食局报送《全省农户余粮暨“地趴粮”情况调度表》,如遇节假日,报送时间提前至放假前一天。

  联系人:薛忠宝 0431-88545023、85343370(传真);

  邮箱:165178146@qq.com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