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2021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要求,以2019-2020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为基础,结合各企业的实际及社会影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相关企业的库(窖)进行了实地审验,经局班子会研究并通过,现将长春市2020-2021年度冬春蔬菜储备企业名单及数量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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