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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公开遴选吉林省未加碘小包装食盐 供应企业有关情况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5-12 09:27来源: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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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关规定,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现就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一、遴选目的  

  加强未加碘食盐供应管理,保障特殊人群消费需求,遴选确定不超过2家未加碘食盐供应企业,在吉林省内的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提供未加碘食盐供应服务,供应期限为三年。  

  二、申报条件  

  1.具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盐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销售的未加碘食盐应是2000g及以下包装规格的未加碘食盐(GB/T18770-2020);  

  4.具有覆盖全省的持续供应能力和配送运输能力。  

  三、申报材料   

  1.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2.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申请书、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方案;  

  3.企业近2年的销售记录或相关凭证复印件;  

  4.企业经营场所和食盐仓储设施的相关权属证明复印件;  

  5.使用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企业要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组织实施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日期报送至省盐务管理局。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确定吉林省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候选名单;  

  3.公示、公布遴选结果。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候选名单将在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新确定的吉林省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5月13日下班前反馈至吉林省盐务管理局。  

  联系人:陈喜峰,联系电话:0431-85618153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