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我局组织5位专家对应急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资格进行评审,经专家组综合评审确定,下列企业具备应急储备冻猪肉承储资格:
吉林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冠宇屠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实业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431-88777562
特此公示。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