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长春市2023-2024年度冬春蔬菜承储企业资格及数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23-11-07 16:52来源: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关于确定2023-2024年度长春市冬春蔬菜存储资格的公告》,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认吉林省美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春丰阳蔬菜经销有限公司、长春国欧仓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长春市广吉现代农贸有限公司5家企业纳入2023-2024年度长春市冬春蔬菜存储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物资储备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电话:0431-88777562 联系人:于喜贵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