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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公示

时间:2025-09-17 12:06来源: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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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长春市城区未加碘食盐供应安全,规范监督管理,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我省未加碘食盐供应管理的通知》(吉粮盐联函202268号)工作要求,经企业自愿申请,评审小组审核,9家企业597个网点符合销售未加碘食盐条件。现将企业和网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917日至2025924日。

  联系人:王林飞   联系电话:88777586

   

  

  2025917日   

审核:王林飞  复审:高峰  终审:王大志

附件:

长春市城区无碘盐销售网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