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经专家组综合评审确定,吉林省升吉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齐新通达粮油有限公司、德惠一品松江米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农乐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兴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具备应急储备成品粮油承储资格。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431-88777574
特此公示。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2月30日
初审:杨光
复审:孙志辉
终审: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