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粮食业务

市粮食局开展全市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培训工作

时间:2015-01-07 00:00来源:
【字体: 打印


      按照国家和省粮食局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市城区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取得实效,市粮食局于1月5日召开全市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培训工作会议,市粮食局李北牧副局长做动员讲话,仓储处相关人员对专项调查业务进行了讲解。
      会上,市粮食局副局长李北牧阐述了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的意义、基本要点和工作步骤。开展仓储设施专项调查是国家粮食局落实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对建立粮食仓储设施保护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和信息化管粮进程有重要意义。这次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实现“全覆盖原则”和“在地原则”,凡是城区达到“自有仓房容量不小于500吨、油罐罐容不小于50吨”条件的粮食企业,全部纳入此次调查范畴,调查对象要全面覆盖,做到“有库必到、有仓(罐)必查,查必准确”。专项调查分为调查准备、企业自查填报、市级普查、汇总上报和省级抽查五个阶段,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到3月31日。 
      李北牧副局长对专项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企业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调查工作质量;二是要组织职工加强学习,准确掌握政策,提高专项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要认真调查和填报,确保数据真实。今后,城区涉粮企业在承担政策性任务和获得国家粮安工程的资助支持方面,这次仓储设施专项调查数据将做为重要参考依据。
      仓储处有关同志对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底稿的填报、照片拍摄及地理信息采集和专项调查软件系统使用等进行了讲解,并重点对“五底稿一平面图加照片”的填报绘制和软件使用进行了操作演示,现场互动答疑,起到了预期的效果,为下步城区正式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针对当前全市粮食收购、烘晒工作形势,市粮食局还对全市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粮食收购、烘晒现场管理、规范用火用电,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基础工作,确保我市粮食行业的生产安全和防火安全。
      市粮食局仓储处、城区粮食企业主管仓储工作的领导、科长(统计人员),近7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