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国家临储粮实行“分贷分还”政策以来,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再次承接了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和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而且负责监管的收储库点、粮食数量不比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少,所不同的是,现在负责监管的收储库点以民营企业为主、居多,相对于过去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来说,监管的压力大、难度大,同时粮食行政管理对民营企业在人、财、物以及经营权限等方面约束力远远不足,如果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力或不当,很容易出现国家政策落实不实、农民利益受损、粮食承储不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对此,农安县粮食局本着弘扬担当的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先后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保障国家临储玉米承储安全。
一、多措施并举,强化库存粮食安全
一是委派驻库监管员。共向各承储库点派驻监管员88人,先后举办两次监管员培训会议。监管员到岗后认真履职:首先掌握粮食数量、年限、质量和货位编号;每天检查粮食是否存在发热、结露、结顶、生霉、生虫、浸雨等安全承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和库区内排水隐患问题,并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同时,投入9万元安装监管员网络考勤仪,每名监管员每天固定时间“刷脸”考勤3次,确保了24小时在岗履职。二是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投入29万元在粮食局、农发行安装远程监控设备两套,其中视频设备18台(套),每个承储企业可见监控点至少4个。粮食局设监控室一间,聘3名监控室操作员,全天候监管各库点出入库车辆、人员和监管员监管情况。三是落实监管巡查制度。成立1个巡检组、2个检查组和1个夜巡组。巡检组由局班子成员组成,不定期开展监管巡查工作;检查组由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库点布局,实行划片包库,在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不间断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分配人员,做到每周下乡至少4次(包括双休日),深入监管库点开展检查工作。夜巡工作由监督检查科具体负责,重点检查监管员在岗履职、库点值班值宿和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情况。四是健全动产抵押手续。通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各承储企业动产资源进行了浮动抵押,签订《动产抵押登记书》、《浮动抵押合同》,确保粮权,防止企业利用动产资源进行其他抵押。五是实行司法公正。在县司法局公证处,投入50万元对承储保管合同、粮权确认证书进行了法律公证,进一步增强临储粮粮权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
二、规范化指导,强化行业生产安全
在开展国家临储粮监管巡查过程中,农安县粮食局始终把生产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并与县安监局建立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执法机制。今年以来,共制发、转发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11份,先后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3次。其中,会同县安监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次,开展春季安全防火专项检查1次,结合国家临储玉米验收与库存检查,开展联合检查1次。检查中共发现涉及用火用电、设备安全、仓储设施安全等方面隐患问题60余处,目前已基本得到整改。同时,为增强承储库点安全意识,投入资金近12万元,完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15项,制作600块制度板和40个钢结构警示牌,分发到各粮食企业,进一步推动了承储库点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程。
三、常态化监测,强化粮食质量安全
为确保国家临储玉米质量安全,农安县粮食局委派粮油卫生品质检验监测站根据季节、天气等情况,不间断深入各承储库点开展粮食质量检查监测,为企业提供质量安全技术支持与指导服务,已形成常态化工作。到目前,监测站已编发四期“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简报”。简报内容主要以宣传粮食质量安全知识为主,包括粮食发热、结露、结顶、生霉、生虫、浸雨等危害粮食质量安全的隐患问题防治。同时,通报监测工作开展和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对涉及质量异常变化的实行跟踪指导,确保各监管库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防治。
目前,农安县粮食局负责监管的国家临储玉米库存共有275万吨,其中2013年145.5万吨,2014年129.5万吨。现在看,库存数量真实、质量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相对于当前粮食购销政策、流通市场形势以及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不断发展变化,粮食监管工作也将面临更多更复杂的新问题、新情况,现在再好的措施办法,将来也会存在不足、仍需进一步完善。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正确认识形势,从容应对变化,以履职担当的精神,充满信心地做好“粮食”这篇文章,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