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有关精神,201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进一步完善,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同时对有关稻谷主产省份给予适当补贴支持,以保持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126元和130元,比2017年分别下调10元、10元和20元。
当前正值备耕时节,市粮食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要密切关注市场和政策信息,把握粮情走势和变化,算好不同品种、同品种品质间的成本和预期效益账,合理选择粮食品种进行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