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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粮食收购工作平稳有序

时间:2021-12-17 13:15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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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收购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农民利益出发,加强组织,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全面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截至12月16日,全市粮食收购219万吨。其中:玉米183万吨,水稻36万吨。玉米收购价1.23元/斤(二等以上14%水分),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水稻(14.5%水分)收购价格在1.41-1.43元/斤之间,低于去年同期0.05元/斤左右。

  针对今年粮食产量高,但是受玉米收割期晚、前期降雪及农民惜售等问题导致的粮食收购进度慢于去年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11月30日,市政府分管市长带队,深入到县(市)区粮食收储企业和村屯农户调研指导粮食收购和安全储粮工作。市粮储局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召开专题会议,统筹研究应对举措,一是强化收购政策落实。根据《吉林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吉粮调联〔2021〕58号)要求,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结合实际,在榆树市和双阳区确定了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可随时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二是强化市场化收购。积极引导多元化主体入市收购,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全市有240户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其中:国有企业20户,非国有企业150户,加工企业70户。由于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没有出现“卖粮难”问题。三是强化信息监测。利用全市28个原粮价格监测点,及时掌握市场购销情况,通过长春市电视台每天定时发布粮食收购价格信息,引导农民均衡有序、择机择价售粮,企业随行就市收粮。四是强化为农服务。开展好“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五代服务,推广“互联网+收购”服务模式,对新型经营主体、粮食经纪人等采取预约收购方式,严格落实防护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五是强化收购市场监管。组织粮食执法检查人员深入粮食收储企业,检查督导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收购市场秩序。同时,认真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检查到位、指导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